| 广州14岁女生勇斗持刀歹徒被利刃划伤引争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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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07:17 北京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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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调查表明:79.6%的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表示担心 最近,广州市某中学一14岁女生勇斗持刀歹徒被利刃划伤,其见义勇为的事情在当地引起争论,教育界和学生家长的反应十分强烈。赞成者认为社会需要见义勇为,此举有助弘扬社会风气;反对者表示,未成年人还不具备自我保护的能力,小孩子们的见义勇为很可能是徒劳甚至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 无独有偶,今年2月出台的重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也从内容中删除了“敢做斗争、见义勇为”等词汇,而代之以“主动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这似乎从另一方面表明了当今社会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主流观点”:见义勇为应该肯定,但在未成年人如何见义勇为的方式上则值得商榷。 那么,究竟公众的看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人们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持何种观点?为了了解大众心理,本报与勺海市场研究公司舆论研究部在京、沪、穗三地推出此项关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专项调查活动,以期了解公众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行为的看法和态度。 79.6% 表示曾听到或看到未成年人见义勇事情的被访者们所表现出来的心情是复杂的:79.6%的人“为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们的安全担心”,其中未成年人家长选择该项的比例高出非未成年人家长近十个百分点。 总体看,有69.7%的被访者听说过有关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事情或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30.1%的人没有听说过这方面的事情。其中,北京、广州被访者听说过或看到过这方面的报道的比例分别为75.7%和57.8%,而上海被访者的选择只有55.5%。 这些听到或看到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事情的被访者所表现出来的心情是复杂的:79.6%的人“为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们的安全担心”;73.3%的人表示“未成年的孩子们小小年纪就有如此勇气,很敬佩他们”;61.5%的人表示“面对危险孩子们都能挺身而出,很为那些态度冷漠的成年人感到羞愧”;仅有11.1%的人表示“无所谓,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想”。 三地被访者在“为这些未成年的孩子们的安全担心”这一选择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北京、上海的选择比例分别为73.1%和58.6%,广州被访者选择“担心”的比例高达100.0%。 我们还发现,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被访者(即未成年人家长)与家中没有未成年子女的被访者(即非未成年人家长),在对“未成年孩子们的安全担心”上的选择也存在较大差异———84.3%的“未成年人家长”担心见义勇为的未成年人安全,而“非未成年人家长”的担心比例则下降为74.9%。看来,在面临孩子的安全问题上,为人父母者的感受尤为深刻和敏感。 51.7% 一半以上的被访者(51.7%)认为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肯定,但不应鼓励”,选择该项的广州被访者则高达86.3%。 调查显示,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持赞同态度的被访者为32.4%,不赞同者为38.4%。此外,还有29.2%的人表示“不好说”。很明显,公众在对待未成年人应否见义勇为的态度上存在分化,人们在对待这个问题上的心理是复杂和矛盾的。 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被访者的选择存在明显差异:51.0%的上海被访者赞同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而在广州仅有9.5%的人持赞同态度。与此相对应,广州被访者选择“不好说”的比例达到45.0%,明显高于京、沪两地的被访者。 同样,“未成年人家长”与“非未成年人家长”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也存在差异:赞同“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未成年人家长”低于“非未成年人家长”17.7个百分点;不赞同的“未成年人家长”高于“非未成年人家长”4.1个百分点;不好说的比例前者高于后者6.7个百分点(未成年人家长持赞同、不赞同、不好说的分别为27.0%,40.5%和32.6%,非未成年人家长的选择分别为37.7%、36.4%和25.9%。)。 同时,一半以上的被访者(51.7%)认为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应该肯定,但不应鼓励”;32.9%的人表示“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8.6%的被访者认为“不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6.8%的被访者回答“不好说”。 三城市被访者的回答存在明显差异:仅有1.9%的广州被访者认为“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京、沪两地被访者的选择分别是43.2%和55.0%;高达86.3%的广州被访者认为“应该肯定,但不应鼓励”,北京、上海被访者的选择分别为36.9%和30.5%;而认为“不应该得到肯定和鼓励”的广州被访者为3.3%,北京、上海被访者的选择为11.2%和11.5%。可见,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行为,多数社会公众的态度是肯定的,但不鼓励。 2/3 超过2/3的北京被访者认为媒体“应告诫未成年的孩子们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再想办法帮助他人”;三地持同一观点的受访者比例为42.0%。 公众对媒体在宣传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事迹方面所表现出来的冷静态度是很值得深思的。41.5%的被访者认为媒体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事迹“应进行一定程度的宣传,但也要指出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危险性”;42.0%的人认为媒体“应告诫未成年的孩子们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然后再想办法帮助他人”;仅有11.0%的人认为媒体“应该大力宣传和褒扬,树立见义勇为的社会风气”;5.5%的人认为媒体“应低调处理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事情,防止孩子们盲目地模仿”。 未成年人家长与非未成年人家长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不存在差异,但三城市被访者的看法存在差异:超过2/3的广州被访者赞成媒体进行一定的宣传,而京、沪被访者的选择分别为1/5和1/3左右;北京被访者认为媒体“应告诫未成年的孩子们在遇到危险时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再想办法帮助他人”的选择比例超过2/3,沪、穗被访者分别为1/3和1/5左右;上海被访者认为媒体应大力宣传的接近1/5,北京和广州被访者分别为8.3%和5.7%。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见义勇为”的教育问题上,79.3%的被访者希望中小学应“开设专门的课程或讲座,教会学生面对危险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 79.3% 在中小学校对学生“见义勇为”的教育上,79.3%的被访者希望中小学应“开设专门的课程或讲座,教会学生面对危险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72.9%的人表示中小学校“应肯定学生见义勇为的行为,但不倡导学生面对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全的做法”;38.1%的人表示学校在教育上“不应赞成学生见义勇为,明确地告诉学生碰到危险时保护自身安全是第一位的”;20.4%的人认为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奖金,对见义勇为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号召同学们向他(她)学习”。 三城市被访者对中小学校在学生“见义勇为”教育方面理解的差异,表现在“应设立专门的奖金,对见义勇为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号召同学们向他(她)学习”和“肯定 学生见义勇为的行为,但不倡导学生面对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全的做法”两项上:京、沪、穗被访者对前者的选择分别为21.8%、27.5%和12.3%;对后者的选择比例分别为56.3%、65.0%和96.7%。 而“未成年人家长”与“非未成年人家长”被访者的选择差异,主要体现在学校如何教会学生面对危险时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方面:84.2%的未成年人家长希望中小学校“开设专门的课程或讲座,教会学生面对危险时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和防范”,非未成年人家长对此的选择比例为74.4%。 通过以上数字我们可以分析出,尽管京、沪、穗三个城市被访者、“未成年人家长”与“非未成年人家长”在学校如何教育学生见义勇为的具体方面存在差异,但其主流观点均是希望学校向学生们指出这样做的危险,并普遍希望学校开展自我保护的专门课程。当然,没有人否认“见义勇为”的社会积极意义,但在面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态度上,公众的观点是理性而客观的,尤其是“未成年人家长”,他们的态度更为谨慎和理智。 37.0% 重新修订的《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以“主动报告”等代替“敢做斗争、见义勇为”等词汇,有78.8%的被访者认为这些修改“真正反映了国家对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生命的保护和尊重”。 今年2月份,北京市重新修订了《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将原来内容中的“敢做斗争、见义勇为”等词汇删除,而代之以“主动报告”、“遇有侵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学会‘自救自护’”等内容。78.8%的被访者认为这些内容的修改“真正反映了国家对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生命的保护和尊重”;77.1%的被访者认为“未成年的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本身还需要社会的保护”;41.5%的人认为“见义勇为应该是成年人的事情,不应该大力提倡中小学生见义勇为”;只有8.4%的人认为“这种修改不利于培养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三城市被访者对《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改相关内容的评价差异,体现在“这些内容的修改真正反映了国家对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生命的保护和尊重”和“未成年的中小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本身还需要社会的保护”两项的选择上。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被访者对前一项的选择分别为66.0%、76.0%和93.8%;对后一项的选择分别为70.9%、63.5%和96.2%。 “未成年人家长”与“非未成年人家长”被访者的差异,体现在对“见义勇为应该是成年人的事情,本来就不应该提倡中小学生见义勇为”的选择上:未成年人家长被访者的选择比例是47.0%,非未成年人家长被访者的选择比例为36.1%。 78.8% 调查表明,37.0%的被访者对自己小时候听到的关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故事或报道“印象非常深刻”,加上表示“印象模糊”的受访者,有近七成人对此留有印象。 很多成年人直到现在对自己儿时听到的很多见义勇为事情仍旧记忆深刻而鲜明,这其中也包括一些见义勇为的小英雄事例。 调查表明,37.0%的被访者对自己小时候听到的关于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故事或报道“印象非常深刻”;31.8%的人“记得但比较模糊”;31.3%的人“不记得这些故事了”。即接近七成被访者对自己儿时听到的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留有印象。 那么,被访者们是否还记得自己小时候听到这些故事后,心里是作何感想的呢?68.4%的人回答当时的想法是“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要采取一种安全的方法,既能避免危险又能见义勇为”;68.0%的人表示出“对那些见义勇为的孩子们的勇气非常钦佩”;57.0%的人回忆当时“心里暗下决心,自己在碰到危险时也要不顾危险、见义勇为”;还有27.2%的被访者坦承“对那些见义勇为的孩子获得很多赞扬和社会关注感到羡慕,希望自己也有那样的机会”;18.4%的人“觉得见义勇为的事情太危险,希望自己千万不要碰上这种事情”。有超过六成的被访者向孩子讲述见义勇为的故事,而这些父母在讲解时的心情是复杂的。大家一方面希望孩子遇到坏人坏事要敢于斗争,见义勇为,另一方面又为孩子的安全担心。 92.1% 92.1%的家长“告诉孩子遇到危险时要灵活应对,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再想办法帮助他人”。 调查中还发现,目前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有6.9%的家长经常向未成年子女讲有关见义勇为的故事;55.3%的人有时讲;37.8%的人不会向未成年子女讲这方面的故事。即超过六成被访者现在还向自己的孩子讲述见义勇为的故事。 我们还发现,向孩子讲见义勇为故事的父母,讲解时的心情是复杂的。大家一方面希望孩子遇到坏人坏事要敢于斗争,见义勇为,另一方面又为孩子的安全担心。92.1%的家长“告诉孩子遇到危险时要灵活应对,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同时再想办法帮助他人”;83.1%的家长“告诉孩子遇到危险时首先要及时联系公安部门或者大人,由大人去处理”;74.1%的家长“告诫孩子遇到危险时不要瞎逞能,保证自己的安全最要紧”;53.4%的家长“鼓励孩子遇到坏人坏事要敢于斗争,见义勇为”;24.3%的家长“告诫孩子不要管这类事情,离开现场”。 与此同时,如果自己的孩子在危险情况下作出见义勇为的行为,父母的反应也是多样的。 81.9%的家长“在给予孩子一定赞扬的同时,为他(她)分析这样做存在的危险性”;79.3%的家长“希望孩子今后再碰到这种情况时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再采取相应的行动”;55.6%的家长会“告诉孩子,父母为他的行为很担心,希望下次不要再做不顾自己安全的见义勇为”;21.4%的家长“大力赞扬孩子的勇气和行为,并好好奖励他(她)”。 其中,三地被访者在“大力赞扬孩子的勇气和行为,并好好奖励他(她)”的选择上存在明显的差异:京、沪、穗被访者的选择分别为23.7%、44.3%和2.5%。 综合以上调查数据来看,公众普遍认为我们的社会需要各种见义勇为的英雄人物,但在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方面,则需要理性地认识。未成年人在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其行为固然难能可贵,但公众认为社会和媒体舆论的宣传重点,应放在引导孩子们在见义勇为的同时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因为,孩子们本身也处于弱势,他们应是社会重点保护的对象。 ★本次调查技术报告-调查设计:赵维李佳纪秋发-调查执行:勺海市场研究公司舆论研究部-执行说明:2003年3月28日至4月1日,勺海市场研究公司采用配额抽样的方法,从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居民家庭中分别随机调查了206人、200人和211人共617名当地已婚并有孩子的居民,了解他们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一些看法。这些被访者的年龄在25-60岁之间,性别比例大约为1比1。 李佳 纪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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