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派出所所长贪杯驾车撞死路人 判刑后说“三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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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7日23:56 新华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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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武汉2月27日电(吴友明 彭光灿)27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湖北省大冶市东风路派出所原所长柯新建酒后驾 车撞死路人一案,经黄石市下陆区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柯新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月1日下午,柯新建应约驾驶“鄂B6061警”桑塔纳小轿车到大冶市还地桥镇程道伏湾程某 家拜年,当日18时左右在程家吃饭,席间柯新建大量饮酒,宴席结 在法庭上,当法官宣布审判结果后,柯新建说:“我今天沦为阶下囚,完全是咎由自取……”话未讲完,他便声泪俱 下,一连说了三个“愧”字:“我一是愧对亡灵。我醉酒后,朋友都劝我不要开车,但由于自己一时逞强,酿成惨祸,如果苍 天有眼,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和那位无辜女孩交换。二是愧对组织。我作为一名农民的儿子,从上大学、当兵到经商和当民警 ,无不浸透了组织上对我的教育和关心,然而我自己却放松了思想改造,把‘五条禁令’置于脑后,最终误入歧途。三是愧对 亲人。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上有父母,下有一对儿女,如今却因为自己的过错,给受害家庭和自己的家庭均带来了不幸 。”他还告诫同行说:“一失足成千古恨。希望我的同行们,以我为鉴,严格遵守‘五条禁令’,当好一名好警察。” 据了解,案发后,柯新建认罪态度较好,并就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家属达成了协议,赔偿费用73100元已付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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