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权 民工莫忘自身的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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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9:33 无锡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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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扩面了,可是无锡市诤和人力资源开发公司的丁先生却平添了些许烦恼。 日前,他的企业准备为民工交“三金”,按规定,民工自己交10%,企业交34.7%,但这样一算,民工每人每月要交近百元。他说:“很多民工感到自己挣的钱一时到不了自己的口袋,不愿意交。”在丁先生企业中对社保这种强制保险难以理解的民工占到10%以上。 “像诤和这种状况,在我市范围内还比较普遍。许多民工没有意识到,参加社保正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措施。”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有关人士分析道。如今全社会正在形成一个关注民工权益的良好道德与法律氛围,然而许多民工的维权意识还亟待增强。“只有民工自身的维权意识增强了,民工维权才能真正步入良性轨道。”外来民工正在成为我们这个城市建设的生力军,维护民工权益也正在成为劳动保障部门的中心工作之一。据介绍,民工权益得不到合理保障主要表现为:延长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大、拖欠民工工资、对民工的生活、疾病、工残不及时处理,妇女劳动者的病假、产假及应有的生活福利得不到享受等。 目前,民工自我维权意识还比较薄弱。 一些民工为了维权而采取“蛮干”的方式,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还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一些民工为了能够早日有份工作,只得忍气吞声,不敢向企业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等正当要求,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有一些民工因防范意识不强,陷入“黑职介”等不法行为的陷阱。当然,部分民工只重眼前利益,不愿参加社保,也不利于自身权益的保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士指出,维护民工权益,首先要用制度来规范。一方面,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欠薪”等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民工也应不断增强维权意识,充分了解劳动法规,并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方式,使自己置身于法律的保护之下,从而理直气壮地享有应得的权利。(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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