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巨款误存廉政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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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13:06 扬子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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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家住南京内桥的刘老师向本报诉说了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我于去年到白下路一家银行存款45000元, 定期一年。今年2月12日存款到期,我持存单到该银行取款时,对方称当时巨款是存进“省510”廉政账户,钱已入了国 库,交公了,不可能拿出来了。我一听目瞪口呆。 刘老师说:“这钱是我到银行去存的,当时替我办手续的是一名男营业员,我告诉他 据记者了解,该行已经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确认刘老师的45000元存入了“省510”廉政账户。解决的办法是 ,由刘老师出具认错书,说明其责任不在银行,然后再取出钱,但没一分利息。可刘老师认为,责任在营业员身上,不该让储 户受损失。记者就此请教了南京大同律师事务所的刘律师。他指出,发生此类事情让人有点不可思议,作为储蓄员来说,至少 该问一下储户,何以把巨款充公。此事退一步来说,双方也都有责任。志清李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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