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烈士父母状告获救者父母 获得补偿两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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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27日11:41 楚天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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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良肖)22日,一起烈士父母状告获救者父母案在随州曾都法院宣判:获救 者父母给予烈士家属经济补偿2万元。 审理查明,2001年7月29日,曾都私立高中学生吴忧与3名同学一起到白云湖坝堤下游玩,因天气炎热,同学 胡丰与庹下水游泳,被水冲入大水潭。听到救命声,稍通水性的吴忧跳进水里,将胡丰推到浅水处,又折返潭中救庹。闻讯赶 来的人将庹救起,但吴忧却沉 吴忧牺牲后,其父母认为,庹的父母对其失子之痛没有给予足够的安慰,还在亲戚朋友间否认吴忧是为救庹而死的。 去年8月21日,庹的父母因“冷漠”被推上被告席。 法院审理认为,吴忧为救庹而溺水死亡的事实,庹的父母已经认可,吴忧的父母要求被告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符合有 关法律规定,遂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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