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置炸药包炸伤人大代表 河南焦作一恶徒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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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5日09:36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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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5日电在河南焦作市备受关注的“11·20”特大爆炸案,于昨日在焦作市审结并当庭判决。据大河 报报道,爆炸案主犯孔兆江以爆炸罪判处死刑,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经法庭审理查明,2002年11月20日凌晨4时许,孔兆江把用6公斤炸药制成的炸药包放置在焦作市山阳实业 有限公司总经理、焦作市人大代表闫龙家门口,并将引爆装置的一端 法庭还同时对另外3名同案犯罪嫌疑人当庭判决,樊某因非法买卖炸药,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孔某被判处有期徒 刑6个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郭长秀、王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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