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欲熏心盗窃公文 “三只手”姜某被批准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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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3日16:38 新民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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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见习记者陈俊通讯员陆勤俭)利欲熏心的小偷,把“第三只手”伸向了交巡警支队,顺手牵走几本公文;孰料天网恢恢,终难逃脱法律的惩罚。日前,涉嫌盗窃公文的犯罪嫌疑人姜俊林,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41岁的黑龙江人姜俊林,于1999年被沪上某货运公司聘为车队长。由于工作需要,姜经常到交巡警支队处理各种事故,跑的次数多了后,他发觉《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解书 去年6月上旬的一个中午,姜到某支队事故科了解某个事故情况,看到事故科资料室的门敞开着。他习惯性地走了进去,却意外地发现,资料室里堆着各种空白文书,天赐良机啊!姜毫不犹豫地拿了4本《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解书》,放入自己的夹包后,泰然走出了事故科…… 7月25日,姜的第一份造假公文终于出笼。他在调解书上填写随意抄下的车牌号,编造驾驶员情况及事故状况,并署上以前处理事故的交巡警名字。姜自认编得天衣无缝,并依此又编了7起事故,填写了2万余元赔偿金额,然后委托某公司下属一家汽车修理厂向保险公司理赔。 12月2日下午,在审核由姜送来的调解书的过程中,某公司总经理侯某发现,其中一份填写项目有空缺,署名的民警则是自己的中学同学。于是,侯联系了这位同学。该民警仔细查看后,突然发觉调解书并非自己所填。随后,姜被“请”过来核实,在事实面前,姜抖索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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