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嫂被诬卖淫案 陕西榆林派出所赔付4.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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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11日14:55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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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1日电据西安晚报报道,该报追踪报道《被诬卖淫军嫂吞金讨清白》事件日前已有了初步处理结果,榆 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镇川派出所已向军嫂赔付各项费用共计4.2万元。 2002年10月28日晚7时30分,军嫂刘丽娜因在其帮忙的镇川镇世奥宾馆3楼与一熟人打招呼,突然被该镇 派出所几名干警带回,以涉嫌卖淫对其进行盘问。在没有查出任何事实 2003年元月6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榆阳区信访办,在查清事件真相后受理了刘丽娜于2002年11月 14日提出的书面赔偿等申请。经与刘丽娜及其丈夫、傅某所在部队积极磋商,就赔偿及事件处理达成协议,并于元月6日协 议签订当天,榆阳公安分局镇川派出所已赔付刘丽娜住院期间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及其丈夫误工费、交通费、善后处理 费等费用共计4.2万元。协议提出对镇川派出所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由公安机关作出决定,最终处理结果将通知刘丽娜丈 夫所在部队和刘丽娜及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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