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用电子邮件辱骂前妻 北京男子被判付3000赔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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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3年01月04日07:58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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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一月三日电(陈亚南)离了婚还要破坏前妻新的生活,给其现任男友发侮辱前妻人格言辞的电子邮件,佘 先生终被愤怒的罗女士告上了法院。今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佘先生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佘先生不仅要公开 向罗女士赔礼道歉,还要赔偿三千元人民币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00二年三月十六日,罗女士的男友收到一封描绘发件人与“罗某”之间的交往经 经有关部门调查,罗女士提交的邮件打印件的内容基本属实,电子邮箱的申请者也确为佘先生。一审法院审理认为, 邮件使用的贬损性语言构成对罗女士人格的侮辱,佘先生的行为已构成对罗女士名誉权的侵害,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佘先生不服又诉至二审法院,今日被终审驳回。至此,这起由电子邮件引起的名誉权纠纷案才告一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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