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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2月16日电因为生意太忙没时间管爱逃学的儿子,湖北省丹江口市一位小学生的家长竟主动与学校签订“
生死协议”,声称孩子出事不用学校负责。今天的检察日报引用一位老师的观点认为,这种行为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报道说,这一荒唐协议让老师哭笑不得。无奈之下,这位学生的班主任老师投书媒体,呼吁家长们负起监护的责任。
据这位老师反映,他的学生朱某是小学三年级的学生。12月2日,朱某的母亲主动与他签了一份协议:“刘老师:
我儿朱某跑了与学校无关(老师无过错的情况下,全班学生为证)”。
原来,朱某的父母整天忙于生意,无暇关心、照顾他的学习和生活,故朱某上学后一直寄宿在姑姑家。近一段时间,
他累计旷课达9天,班主任心急如焚,费尽周折把朱某的母亲请到学校,才得知朱某这段时间每天吃过饭后便上街闲逛,待放
学时再回家,其姑姑以为他仍在上学。班主任一直对他的安全提心吊胆,强烈要求其父母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每天负责按时接
送,保证孩子今后不再逃学,以免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朱的父母便心生一计,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父母的一纸协议竟将孩子推到学校想管管不到、家长该管没时间管的境地,真担心孩子会有什么闪失。
该文说,俗话说:子不教父之过。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更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第一道屏障。中国未成年人
保护法、婚姻法以及民法通则都明文规定,父母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这是硬性规定,也是法律对
孩子的保护。无论从情理法的哪个角度来看,朱某父母的行为都是极端不负责任的。
该文认为,如今,“父母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忽视对孩子的关心”并非个别现象。应当承担的责任是不能推卸的。希
望所有的家长都能意识到这点,以杜绝悲剧的发生。(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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