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汝银 钱晓惠)两名盗贼为了毫无风险地大捞一笔,竟想出了到搬家公司“卧底”的损招。昨天,记 者从昌平区法院获悉,其中一名盗贼唐云山被判有期徒刑3年。
2000年春节之后,年仅20岁的唐云山从河北赤城来北京打工,朋友高某经常跟他商讨不用辛苦就能挣大钱的“ 发财大计”。不久,“机会”来了,高某从小广告中得知专门运输
按照预定计划,唐云山精心寻找着作案机会。2000年8月25日,公司指派他运送一批彩色电视机,竟未派其他 人员随车押运。在高某的策划下,两人将51台“LG”牌21寸彩色电视机全部低价销售,将55080余元赃款均分后, 各自逃回老家。今年8月份,唐云山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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