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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昨从省房改办获悉,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出台了《徐州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徐
州市此次出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细则与以往的贷款暂行办法相比,在职工个人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上均有较大突破。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由于利率较同期商业银行住房个人贷款低,已成为城镇职工购房贷款的首选。据悉,此次住房公
积金贷款细则明确规定:一般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比 例提高为房价款的90%%,单笔贷款最高额提高到25万元;对夫
妻双方为公务人员或院校教授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知人员,或月薪在2000以上的,所购房价低于30万元的,可全
额贷款;将贷款期限最长放宽到30年;将借款人还款年龄放宽到男性65岁,女性60岁;职工无论是购买商品房、经济适
用房、二手房、集资建房、公有住房,还是建造、翻新、大修、装修自住住房,都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二次购买住
房且按期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沈方薛玲南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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