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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青年报》报道19岁的大二女学生李静怎么也不会想到,学校获悉校医院验出她有身孕后,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将她和男友李军开除。然而这对恋人却不服学校处理决定,将母校西南某学院告上法庭。
赴外旅游两学生发生关系
昨天上午,记者见到了这对恋人。李静的男友叫李军,今年21岁,两人均是北京人。李静告诉记者,今年暑假期间,她与本校相恋一年多的李军旅游时同住了一晚,发生了性关系。今年10月1日,李静突觉肚子疼,便到校医院进行检查,诊断结果竟为妇科病引起的宫外孕。李静便自费住进了地方医院,并做了手术。
10月15日,李静出院回校后即被学校告知她至少要被处以留校察看处分,男友李军被定为勒令退学,并通报全校。原来校医院早已将她的孕情告诉了系领导,许多同学也都知道了。10月17日,学校要求李静写份深刻检查,交待发生性关系的时间、地点、次数等情节,承认犯有“品行恶劣,道德败坏”的错误。
当事学生双双被勒令退学
最后,学校以李静写的检查“认识不到位、狡辩”为由,于10月30日作出决定,将两人同处以勒令退学处分,并要求立即离校。
李静和李军向记者出示了学校处分的依据:《某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第二章第二十条:“品行恶劣,道德败坏,情节轻微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和发生不正当性行为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对此处分依据,李静的父亲很气愤。他告诉记者,孩子一时冲动做出轻率行为,作为家长既生气又心痛。但是学校以“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为由让孩子退学,却是家长不能容忍的。首先,校医院擅自扩散病人的病情和个人隐私,这是有违职业道德的。其次,孩子发生性行为是家长和学校教育不得力造成的,既然孩子有了性行为,这就涉及到了个人隐私,学校更不应该公开作出处理,甚至给孩子扣上“品行恶劣,道德败坏”的帽子。近几天,孩子的情绪一直都很低落,甚至产生轻生和厌世的念头。
昨天下午,记者打电话到西南某学院。学院的一位负责人魏刚称,此事很敏感,也很麻烦,学院暂不接受媒体采访,但他同时强调,对于李静李军处理的整个过程都是合法的,是依据教委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文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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