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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浦口地税首次向按摩小姐征税
11月15日,南京市浦口地税局有关人士向媒体证实,地税部门开始对按摩小姐征收个人所得税了。目前,已向汤泉镇银泉庄园休闲中心的“下活服务人员”(指按摩女、修脚、搓背等人员)首先征收2002年1至5月的个人所得税共2.7万元。
据浦口区汤泉镇银泉庄园洗浴中心经理杨冰向媒体证实,银泉庄园确实已代为扣缴按摩服务员1至5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每人每月为40元,代扣代缴时间大概是10月中旬,这笔约2.7万元的个税已交给浦口地税局第四分局。被要求为按摩小姐等人代扣代缴个税这是第一次,税务部门采取的是定额税方式,旺季(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前)每人每月80元,淡季(每年2月至10月前)每人每月40元。”
按摩小姐等人员的缴纳个税的标准为月收入800元以上部分,按20%税率缴纳。
-声音 相关部门对此做法给予肯定
日前,南京市浦口地税部门对按摩小姐首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举措引起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关注的焦点无疑是:由于在大众普遍视线中按摩小姐与三陪的界定很难区分,向其征税,是否意味着政府部门对“三陪”服务的认可,使之合法化呢?!
读者杨先生来信说,法规的操作总比事实要慢几拍。在相关法规没有明确认定其有“三陪”的情况下,就首先应将其作为合法的公民对待,这也是对为公民的她们的起码尊重,是一个法制社会的起码要求。检验其收入是否绝对合法不是税收部门的事。如果要求税收有终极意义的清白,那就可能要把司法机关的部分权力并过来了。
那么,向按摩小姐收税是否有法律依据呢?对娱乐行业易涉足的色情服务有关部门是怎么看的呢?
江苏省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杨荣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凡取得应税所得并达到纳税标准的个人,均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服务人员(包括按摩小姐)所取得的收入无疑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因此,浦口地税局的举措完全具有法律依据。把征收个人所得税视作对其所有经营活动合法性的承认,杨处长认为是不妥当的。因为判断征税对象的收入的性质不是税务机关的职权范围。如果娱乐场所的服务人员从事了非法活动,即使缴纳税款,也不影响有关部门对其依法打击和取缔。另外税务机关是执行国家税法的职能部门,依法纳税,应收尽收是税务机关的职责,不能要求税务机关,同时行使其他部门的职能。
南京市扫黄办副主任郦家其认为,从精神文明建设的角度来看,“三陪”是国家禁止的非法行业,应予以取缔。郦主任指出,国内其他城市有过对“三陪”征税的先例,但是对“三陪”征税也并未改变“三陪”的非法性。即使“三陪”纳税积极,只要从事非法活动,绝不姑息。
南京国泰新华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部首席律师田侃认为,对于色情业,法律是明文禁止的。而“三陪”其实介于色情与非色情之间。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司法精神,“法律不禁止的便认为是合法的”。因此,税务部门对按摩业按税法规定收税的行为是应该而必要的。只是服务业中经常“出事”。因此在人们心目中自觉或不自觉把它与色情业联系在一起。如果将处于边缘的“下活服务业”置于税务“真空”,这不仅致使税源大量流失,违背《新征管法》的司法精神,而且将它推至更尴尬的境地,令其从业人员有“破罐子破摔”的错觉,不利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华诚
-数字 1200万:2.7万巨大的税收流失
据不完全统计,在南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从事娱乐服务业的至少有2000家单位,其中洗浴按摩的不少于500家。如果按每家10个按摩小姐的数量来计,就有5000人。仅以每人每月的收入1800元算(南京市个税起征点为800元),每人每月征个税为200元,总计为100万,全年为1200万,如果再加上歌舞厅、洗头房“小姐”的应纳税款,其数据将大得惊人,而从南京市地税部门获悉,目前进库的也就浦口分局刚刚征收的2.7万多元。
南京市地税部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前对较“敏感”的娱乐服务业的个税征收一直较为低调,日后将加大对这方面的税务征收力度。
本报记者华诚见习记者张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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