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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平潭女子李红(化名)以不堪忍受丈夫万伟(化名)频繁的性需要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诉求。10月25日,福建平潭法院认定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审判决准予离婚。
在庭审中,李红称,1993年成婚后,万伟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要求过于频繁,她不从,万伟就动手殴打,逼于无奈,夫妻于1996年下半年开始分居。三年后,经亲戚劝说,她又与 万伟共同生活。但万伟本性难移,造成她在精神上长期处于恐惧状态,而且万伟还常常侮辱她。今年4月,因生活琐事她和万伟争吵后,二人再次分居。李红认为,万伟采取性暴力及当众侮辱她人格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感情,并导致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万伟辩称,自己家庭观念强,没有不良行为。至于性频繁是夫妻间的事,不影响夫妻感情,而且他也无故意侮辱李红的人格,所以,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红和万伟性格不合,万伟平时口无遮拦,开玩笑放荡无度,严重挫伤了夫妻感情。双方又不能互相体贴,导致夫妻关系紧张,加上夫妻性生活不协调,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判决准予李红和万伟离婚。(李进陈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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