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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一车主将自己的欧宝小轿车停在停车场,施工大厦上掉下来的垃圾正好砸在轿车车头盖板,害得车主徐某花了1000多元修车。由于协商赔偿未能达成协议,徐一怒之下将该大厦的所有人深圳市南光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停车场的所有人深圳明悦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公司被判赔偿车主损失1000元。
徐某诉称,2002年5月29日,他的欧宝小轿车停放在深圳国际文化大厦楼下停车场内,办完事后发现车被掉下来的东西砸坏了车头盖板。徐先生找到大厦管理处保安,据该保安说车是被附近捷佳大厦坠落的瓷片所砸。国际文化大厦管理处找到捷佳大厦的施工单位深圳市深安企业有限公司交涉,并经福田的辖区派出所调解,结果双方没能就赔偿达成任何协议。原告徐先生只得将轿车在定点厂先行维修,花费人民币1000元。徐认为,事出期间捷佳大厦外墙正在拆卸脚手架和防护网,现场不时有坠物降落,车身上下布满灰尘,车旁有建筑垃圾,该车应为捷佳大厦之坠物砸坏。因此,两被告对原告之车的损害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求法院判两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修车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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