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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当新一轮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春雷响彻梁溪大地,人们为这座城市新变化而欢呼时,无锡创下的另一些“第一”也许鲜为人知:1995年4月,在省内第一个建立了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8年4月,又在全省率先对农村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4次调整,目前以220元的水平居全省之冠……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为困难群众遮风挡雨的“保护伞”也更加厚实,目前全市应保对象的保障率已达100%。
有关部门的调查表明,我市城乡居民中生活水平低下,不依靠政府和社会的救助就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达数万人。如何保障这些特困人群的基本生活需要,始终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1995年4月,我市大胆打破常规,改变过去的临时救济方式,按照“先城区、后县城镇、再农村”的步骤,在全市城乡全面推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由政府按月给予生活补助。如今这张“安全网”已覆盖到我市城乡的每一个角落,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市委、市政府对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十分重视,从1998年至今已连续5年将此列为为民办实事的目标,在财力上给予优先保障,各级政府都把低保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并建立了低保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用。自实行低保以来,全市城乡各级财政的低保资金共支出7640万元。从1995年到现在,我市的低保制度建设有序推进,从城市扩展到农村,保障标准不断提高,2000年10月起,又在全市实施了“全员低保”,把符合条件的所有贫困户和困难职工家庭都纳入保障范围,不但缓解了他们的生活困难,也保证了各项改革顺利进行。
与此同时,与低保制度配套的一系列措施也不断完善,前不久市政府出台的对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家庭的优惠政策,涉及减免收费项目达10多项,困难群众可以在就业、就学、医疗、房租、水、电、气等诸多方面享受到优惠照顾。(何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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