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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湘潭讯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王北华、徐勇黑社会犯罪团伙进行公开宣判。曾经在“锰都”湘潭市鹤岭镇、湘潭县响塘乡两地横行近十年,犯下累累恶行的14名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0年有期徒刑。
地处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的湘潭锰矿曾是全国最大的锰矿石、锰铁生产基地,素有中国锰都之称。但是近10年来,这里一直没有安宁过。1993年,劳教释放人员徐勇网罗地痞左 正海、周虎炎等人在锰矿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同年底,劳改释放人员王北华开始与徐纠团成伙。1997年,随着甘绍华等人的加入,王北华、徐勇团伙逐步演变成了有组织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他们以暴力犯罪为手段,通过强迫交易垄断了锰矿农贸市场的猪皮等利润较高的农副产品的经营,聚敛了大量资财。随着锰铁价格的上扬,他们又把黑手伸向了锰矿石的开采权上。通过行贿等手段,在原湘潭锰矿矿长助理杨某的帮助下,刑满释放不到3年的王北华取得了党生锰矿法人的资格。王等人趁机狂挖滥采,大肆鲸吞国有矿产资源。
从2001年4月开始,湘潭公安机关经过一年多时间的侦查,摧毁了王北华、徐勇犯罪团伙,抓获14名涉黑成员,缴获一批枪支弹药。警方查证,该团伙先后作案27起,致残2人,致伤8人。(作者:周喜丰 谭箭)(编辑: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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