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金芳通讯员金几)荆门市环保局生态科科长王某等人以办证为名,公然向办 证人索要钱物。昨日获悉,荆门市纪委对王等人给予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处分。
经查实,1999年下半年,荆门某厂下岗职工周氏兄弟二人筹建一养殖场,两人找到王,想办有关证件。王称办证 需要二三千元开支。前年下半年,周某先后将3000元现金交给王
去年2月,王某找到市林业局资源管理科科长江某帮忙。江以该市林业局名义申请到许可证,并将周的证件下发到荆 门市野保站。
荆门市纪委认为,王的行为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江某超越权限为他人办证,是典型的行政乱作为;荆门市野保站站 长吴某明知江某越权为他人办证,属行政不作为,遂作出上述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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