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庄炳蔚)“窃书不算偷”,这是孔乙己的话。然而,法律对此并不买账。近日,普陀区法院对多次偷盗书店书籍的两名盗贼分别判处10个月和8个月徒刑。
岳某和武某是云南来沪农民。今年1月,武某窜至某区新华书店,窃得《深圳新概念家居装饰》、《尖端英语阅读高中版》等3本书。第二天,岳某和武某又窜至上海瀚林书店,竟一次窃得《中国陶瓷全集》等价值不菲的书籍计10本。
去年11月间,岳某还数次窜至上海书城淮海店等处,窃得《老古董百科全书》等书籍数十本,价值3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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