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10月15日电(刘军刘虹)天津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邓晨辉,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保险费417万余 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对其宣判死刑并执行枪决。
邓晨辉于1996年就职某保险公司天津分公司人身保险部。1995年9月至2000年4月间,邓晨辉利用自己 一人负责该公司“少儿成长六全保险”业务的贴花发放、保费收取和入帐工作的便利,收取保险费后不向公司财务报帐,私自 印刷“少儿成长六全保险”的贴花和保
此外,邓晨辉还于1999年7月将本公司两份“少儿成长六全保险”的银行进帐单,以他人名义投入其他险种的保 险,后又退保,骗取保险费18万9千余元据为己有。案发后,有部分赃款赃物被追缴,尚有247万9千余元无法追回。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以贪污罪判处邓晨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邓不服提出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 法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原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这一裁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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