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启纯文彦爱萍万戴特约记者郑广文)记者昨日从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孝 感涉黑第一案已于日前终审判决,李红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其同伙被判18年以下有期徒刑。
1996年11月至去年2月间,李红林网罗王刚、李群林等20余人,在汉川市大肆敲诈勒索,收取非法劳务费, 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替人收债、替人报复,形成了称霸一方的黑恶势
前年9月25日,汉川市人民法院城北法庭在执行一欠款案时,李红林邀约李群林、王刚等10余人,持刀冲入法院 院内聚众闹事,围攻、殴打法庭工作人员。
经法院审理查明,李红林等20余人的“黑团伙”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五大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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