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凌云唐宜贵)一根手术缝合针竟然在盆腔内残留了29年,这该给病人带来多 大的痛苦?昨日,宜昌市葛洲坝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罕见的医疗事故。
原告刘明菊诉称,1973年3月27日,38岁的她在被告宜昌市“三三0”前方医院(现葛洲坝中心医院)剖腹 产下一子。此后的20多年内,她一直感到腹痛、恶心及乏力,多次检查未
在法庭上,被告葛洲坝中心医院对将手术针留在刘明菊盆腔内的侵权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原告应该在几年前就知道 体内有针,此时提起诉讼已过了诉讼时效。
法庭辩论阶段,当事双方就此案诉讼时效的问题进行了激烈交锋。
庭审最后,原、被告双方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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