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平通讯员付英贵)成某等六人是外地在津打工人员,在向湖北人淳某索要工程款时发生争执,便到派出所“评理”,当被告知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时,成某等六人却在今年3月6日22时许,将淳某由河西区骗至津南区葛沽镇一旅馆内,以非法手段限制其人身自由,强迫淳某给家人打电话,索要所欠工程款。淳某在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40多个小时后,被公安机关解救。昨日,津南区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六人拘役各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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