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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殷文静 通讯员张惠俊)对好友储蓄卡中钱财“虎视耽耽”,竟指使公公不远千里来宁取款。昨日,这名贪心媳妇和公公被建邺检察院依法批捕。
现年30岁的浙江女子沈某在深圳时认识了做生意的台湾老板,与其一同到台湾后没多久,由于没有合法证件被台湾警方遣送回大陆。在遣送站,她遇见了有着同样遭遇的谭某,几天的相处使两人成了好友,并一起返回大陆。随后,沈某在湖南长沙结了婚,并育有一个 3岁的女儿。今年5月,沈某与谭某一同来到南京某饭店做服务员。谭某对沈某十分信任,对其从不设防,钱和财物放哪儿都不瞒她。有时发工资自己没空,就让沈某代存。8月20日,谭某上早班,于是把自己的工资和银行储蓄卡一起交给沈某,让其代存。沈某发现谭某卡内有4万余元,一心想挣钱早点回家看望孩子的她一下子起了贪念。
8月27日,沈某事先打电话给家中的公公刘某,让其来南京帮她取点钱。8月29日凌晨1时许,早就做好准备的沈某趁谭某不备,将其银行储蓄卡盗走。随后,她通知已在南京西站等候的公公刘某,让其赶紧打车到南湖邮局门口。不一会儿,刘某来到邮局门口,沈某将盗来的银行卡交给刘某,并嘱咐他拿了钱不要在南京逗留,并将卡扔掉。为了不引起别人注意,刘某先在南湖某银行提走了3.8万元,一分钟也没歇就赶至上海,分两次提走了2000元,剩下100元没取就将卡丢进了垃圾箱。30日,谭某发现储蓄卡不见了,怀疑是好友沈某所为,于是报案。
《江南时报》(2002年09月19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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