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胡晨)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来凤县交警大队大队长田胜和与大队 副指导员张春生,因对“7·24”重大交通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分别引咎辞职。
7月24日,来凤县境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死亡9人,伤32人(本报曾予以报道)。据查,肇事中巴车系该县刘 某去年自湖南购回。之后,刘将车交给了林某驾驶,在一年内又转手
今年,来凤县在全县推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度。根据制度,田胜和与张春生主动递交了申请报告,成为首例“ 引咎辞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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