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2讯(记者 王振国)从事音像制品违法经营等活动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业户单位或个人,十年内不得从事音像制品的零售、出租或放映业务。这种限期禁入管理方式向社会公开。
据济南市文化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后对省城从事音像制品经营的单位和业户实行“黑名单”制度,只要上了这个名单,这些单位和业户从被吊销执照时日起十年内不得从
这些单位和个人除了在10年之内不允许从事音像制品等方面的各种经营活动,而且他们都将被提供到“音像市场禁入单位和个人数据库”,该数据库同时向社会公开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