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聂开彬 盱检)盱眙县检察院日前依法批准逮捕了一起警察包庇杀人罪犯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费某是盱眙县公安局的一名三级警督,其子费勇(男,32岁,出租车司机)今年5月25日伙同犯罪嫌疑人刘海泉(男,24岁,无业)将朋友杨某骗至费勇的车上后,绑架至荒野,用钢管、尖刀将其杀死,并拖至一人迹罕至的山坡抛尸。并于此日打电话向杨某家勒
《江南时报》(2002年09月05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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