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通讯员田声传)高压线击瘫打工仔一案(本报7月10日16版曾报道) 终审有了结果。昨日获悉,省高级人民法院判打工仔龙广猛获赔76万余元。
前年12月7日,监利籍打工仔龙广猛在江西省天发东乡加油站(所有权属湖北天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施工时,触 到架空高压输电电缆(所有权属江西东乡供电局),龙当即被击倒
去年8月29日,龙将两个所有权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39万余元的损失。
一审判决龙获赔90余万元。两单位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
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认定,龙疏忽大意也是造成自己受伤害的原因之一,因此,他自己也要承担30%的责任。为此 ,龙实际获赔7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