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梦圆) 2002年8月19日,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大杨树镇桥东派出所抓获了一个拐卖人口的犯罪分子刘某。据刘交代,2002年5月20日,他伙同于某(女)将二人所生女婴小静以4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莫力达瓦旗的一个农民。
据了解,刘某初中毕业就到鄂伦春旗大杨树镇开起了饭店。几年后,24岁的刘某与饭店的服务员于某相恋并同居,在2001年7月生下了女儿小静。此时两个人的感情已开始破裂, 刘某嫌于某不本份,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出入各种娱乐场所,于某也嫌刘某没本事挣不来大钱,最终两人决定分手,却都不想要孩子,原因是怕将来自己不好找对象,最后两人达成协议:把女儿卖掉,所得钱两人平分。于是,在自己开的饭店内,刘某一手将女儿递给莫旗一个农民,一手接过了4000元钱。
两人卖掉亲生女儿的事激怒了左邻右舍,他们纷纷向公安部门举报,已被缉拿归案的刘某称自己的饭店已破产,现已无职业,没有能力抚养孩子,而孩子的母亲于某早已不知去向。此时,买小静的夫妇提出要抚养孩子,并办理了领养手续。然而孩子的亲生父母却难逃法律的制裁和舆论的谴责。晨报新闻热线:0472-2510666、0471-6923333媒体互动热线:0472-2511999(内蒙古晨报独家新闻供新浪独家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