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日照8月21日讯 持刀行凶却拒不承认的犯罪嫌疑人刘某,虽一直守口如瓶,但在铁证面前,他仍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犯罪嫌疑人刘某因被害人顾某的朋友欠其餐费,于2002年1月5日到被害人顾某处索要。二人随后发生争斗,刘某用尖刀将顾某左胸部刺成轻伤。刘某被抓后,拒不承认其犯罪事实,自认为只要守口如瓶、拒不承认,就能逃脱法律的惩罚。作为公诉方的日照开发区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