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邓雪实习生邓余董道娟)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局获悉,今年8月19日起,我市开始对贯彻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开展为期一月的检查活动。
对检查中发现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童工;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单位或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出具假证明以及拐骗、虐待童工、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等违反《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
市级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等8个部门公开举报电话如下,市劳保局:63871626,市公安局:63843598,市教委:63852917,市经委:63852875,团市委:63855461,市工商局:63805508,市妇联:63858281,市总工会:63862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