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因邻里发生争吵,一人竟将筷子戳进了他人的眼睛。日前,向某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5月9日晚,青浦某镇的向某在自家门前吃晚饭时和邻居吕某发生矛盾,向某右手握筷朝吕某脸部戳去,碰巧一下戳进吕某的左眼,吕某当即痛翻在地。向某正准备出逃,他儿子一面告诉父亲不能逃,一面打电话报警,并立即将吕某送往医院抢救。
经司法鉴定,吕某因左眼被戳程度较深,属重伤。但法院认为,由于其儿子主动报警,且向某认罪态度较好,于是依法对向某从轻处罚,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记者李郭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