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特约记者胡秋子通讯员肖虎)从侦查环节到审判环节,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日前 ,熊某被黄梅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4万余元。
1996年5月到2001年2月,时任黄梅县小池镇广播站站长的熊某,多次指使他人,用虚开假发票和假证明单 等手段侵吞公款。
在检察机关立案查处期间,熊某拒不交代,庭审时又否认自己贪污。
法庭依据公诉人提供的50余份书证和6位证人的证词,在“零口供”的情况下,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 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