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吴欣通讯员山丰实习生刘建立来妍)汉阳游泳教练邹金宁状告汉阳区公安分局违
法办案,致使其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的计划流产,索赔2081万元案一审有果。汉阳区法院昨天判决:驳回邹金宁的诉讼请
求。
1996年,汉阳区公安分局认为邹涉嫌诈骗,对其进行侦查、传唤,并扣押了其1.8万元款物。后法院判决:公
安分局无证据证明邹参与诈骗,应返还其现金1.8万元。邹认为公 安分局的违法行为导致其“蝶泳闯三峡,创吉尼斯世界纪
录”的梦想破灭,将其告上法庭,索赔2081万元(本报4月28日、6月10日曾报道)。
法院认为:汉阳公安分局对涉案人员及原告的调查取证行为是合法行为,其传唤、询问原告的持续时间并未超过法定
时限。邹诉称因公安分局传唤、询问行为使其名誉、事业、经济等受到损害,特别是蝶泳闯三峡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不能实现的
观点,无充分证据证实,其要求赔偿2081万元经济损失于法无据,遂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相关报道]
-游泳教练梦断吉尼斯状告公安局天价索赔昨天开庭2002-06-2907:13:40
-游三峡创吉尼斯纪录梦断江城游泳教练状告公安分局2002-06-2805:28: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