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片说明:看着手上的伤,李茂彬想起当时被毒打的情形就心有余悸。(郭晴/摄)
热线记者赵峻实习生刘慧莹
日前,一位读者向本报反映,市民李茂彬在白云区石井镇马务村开了一家士多店谋生,6月28日凌晨,无故遭到邻村(石冈村)的三个男青年和四个治安员的殴打,两个手指几乎被水果刀砍断,但是,事发后伤人者至今仍逍遥法外……
无故被打,两手指几被砍断
8月6日,记者见到了受害者李茂彬,虽然事隔月余,他的断指也已经被接上了,但是因为钢针还没有取出来,伤势仍然严重。
据李茂彬介绍,6月27日晚,因为还有人在他的士多店里搓麻将,所以一直营业到深夜。大约到了次日凌晨4时30分,突然有一个男子打来电话要找正在士多店搓麻将的女青年刘某,李茂彬把电话给了刘某,但她说了几句后就挂断了电话。马上,电话铃又响起来了,刘某说不要接了。
大约过了10分钟,突然有三个壮汉出现在士多店门口,其中一人问道:“谁是店主?”李茂彬的朋友陈某见他们来势汹汹,便反问:“你们有什么事吗?”对方马上走上前打了陈某两个耳光。然后其中一人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约十分钟后,又有四个身穿制服,分骑两辆装有警灯的摩托车的治安员赶到,蹿上前来不由分说对着李茂彬和陈某又是一顿暴打。李茂彬极力想劝阻,对方中的一人顺手拿起士多店的一把尺余长的水果刀就往他头上砍来,李本能地抬起手来挡开利刃,这时后脑又被人用砖头狠狠砸了一下,他顿时感觉头昏脑胀,直等到对方停手了扬长而去,他才慢慢清醒,这时他发现自己已经满身是伤:右手拇指几乎完全被砍断,只剩下一点皮连着;左手食指被斜砍一刀,半截手指已经移位,手指甲也被削掉一半;左手拇指根部、左前臂均被砍一刀,皮开肉绽,可以看见骨头。陈某也是遍体鳞伤。李茂彬被妻子和朋友送到医院,并马上报警。
被鉴定为轻伤,伤人者仍逍遥法外
对李茂彬的伤,广州法医学会鉴定结论为:“李茂彬右拇指开放性不全砍断伤;左食指开放性骨折;左食指、左拇指、双上肢等多处砍伤系由锐器砍击所致,损伤程度为轻伤。”
李茂彬告诉记者,他听朋友说,伤人者仍游荡在村里,至今未被抓获归案。事发当天自己士多店内被损的物品,自己被伤而导致的一万多元医疗费,都没法向伤人者索赔。而且在7月25日曾经由当地派出所组织协商解决,对方派来了个治保会的负责人,却称还没有查清楚是哪些人所为,结果不了了之。
有人说主要肇事者曾是治安员
据李茂彬说,他伤后住院,当晚在他士多店搓麻将的刘某曾于6月30日去医院探望过他。刘某告诉他,当时给她打电话的人是石冈村的李某,也在打李茂彬的人之中,因为她不接他的电话了,他就到李茂彬的店里来“出气”,所以才闹成这样。刘某还说,李某早些年本是石冈村的治安员,但是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曾经被判刑。
石冈村治保会声称不知此事
记者根据李茂彬提供的线索来到打人治安员所在的石冈村治保会,一位黄姓工作人员听说了记者的来意后,给负责人打了个电话,然后略显疑虑地说从未听说过此事。
记者于是让他拨通电话想亲自与负责人通话。他再次拨通电话后,很短时间内即挂断,然后告诉记者:“我们负责人说了没有这件事。”记者问他负责人姓什么,他说“姓黄”。随即记者问道:“你们黄队长不是在7月25日已经到过派出所协商这件事了吗?怎么又说没有这件事了呢?”该工作人员哑然无语。这时又走过来一个工作人员,也称不知道有这么件事。记者问负责人下班前还回不回来,黄某称“他有事出去,我们也不知道他今天回不回来”。
律师:伤人者应被抓捕归案
据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的郝振宇律师介绍,造成损害程度为轻伤在法律上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法律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还要赔偿被伤害人的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有权提出精神赔偿。而事发后,如果当事人报了警,执法部门应该先将伤人者抓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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