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新平县的青年陶某为报复老板,将老板的储蓄卡盗走并从ATM机上取走了3000元现金后被警方抓获。
据了解,陶某是新平县水塘镇的一名男青年,1998年昆明某电大毕业后就在昆明打工,后又到某酒店做领班。干了一个月后,经陶某的请求,酒店的王老板让他担任了会计。半年后,因发现陶某工作作风不怎么好,遂让他退离会计岗位,第二天,陶某就向老板提出辞
8月4日晚上,陶某来到曾工作过的某酒店入住,乘天黑无人之时进入老板办公室,打开保险柜,盗走一张存有20余万元的建行储蓄卡和密码记录单。之后,陶某凭该卡在建行的ATM机上取走了2000元现金。当天其乘车到玉溪后,又用该卡在建行ATM机上取走了1000元。当他欲再次去取钱时,卡被ATM机吞掉。
原来,王老板在卡被盗的第二天无意间到银行取钱,发现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少了2000元,银行工作人员告知钱是被人用卡在自动取款机上取走的。正在王老板查询之际,系统显示又有1000元钱被人在玉溪取走,王老板遂向公安局报案,陶某返回酒店时被抓获。(杨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