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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打官司又请不起律师时,怎么办?别担心,法律援助会为你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昨日,记者从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今年上半年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420起,其中刑事案件374件,民事案件45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
2001年2月12日,在昆明市官渡区官渡镇某饵丝厂打工的王某在做饵丝时左手被机器绞伤,住院治疗7天后出院,饵丝厂老板李某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经鉴定,王某左手食指、中 指、环指及小指掌指关节处缺失,已达6级伤残。王某要求李某赔偿。今年1月14日双方签定赔偿协议,约定李某一次性补偿王某2000元,以后王某不得再向李某提出其他赔偿要求。王某无法接受,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其伤残补助费、鉴定费等损失共计62589元,并到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2月21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承办律师提出了此次人身损害的发生被告自身具有过错,应依法承担责任及原被告所签定的赔偿协议无效等代理意见,均被法庭采纳。4月4日,官渡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李某赔偿王某伤残补助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1435元的判决,双方均未上诉,现王某已获得大部分的赔偿费用。(王一 毛杰 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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