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快报讯(记者 温建敏 实习生 钟起龙)父亲向女儿借了10万元巨款,在偿还了一部分之后,竟然当起了“老赖”,拒不清偿余款;女儿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只好将亲生老爹告上了法庭。
早在1994年,张某就曾向女儿小梅的丈夫周某借了10万元,后由于张某没能按约定偿还借款,周某只好将其告上了法院。同年,张某又以急用钱为名,向女儿借了10万元,并立 下字据约定最迟在1999年8月把钱还清。欠款即将到期时,张某无力偿还,便按照借据的约定将其所属的房屋首层交给小梅收租抵债。小梅从1997年起将该房屋放租,收取了80100元租金。2001年11月,张某突然不让女儿收取房屋租金,同时也拒绝归还所欠借款。小梅多次讨还,但是张某仍拒不还债。小梅遂将父亲告上法庭。
一审法院判决张某必须偿还借款,张某不服上诉,结果二审法院仍判决其应向女儿偿还剩余的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