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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的姜某曾是一位年轻有为的银行行长,但他却不甘于当“过路财神”,竟与人合谋操作假公司骗取自己银行的贷款。日前,原哈尔滨市商业银行某支行行长姜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抓捕归案。
前不久,公安机关接到市商业银行报案,称哈尔滨运达经贸有限公司涉嫌诈骗该行某支行商业贷款50万元。
经侦查,“运达公司”的法人代表丁某曾在该行贷款50万元,却没有开展任何业务,而这笔贷款到户不久就被提走。而丁某称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家公司,但他回忆起1998年底他的同学闫某曾经借过他的身份证。闫某是市商业银行某支行的信贷员。
而这时的闫似乎早就预感不妙,不知去向。与此同时,有关部门接到举报,称“运达”骗贷案的主谋是该支行原行长姜某。6月23日,蹲守多时的侦查员将闫某在其朋友处抓获。经审问,闫交代了伙同姜某假办公司、诈骗银行的经过,随即姜某落网。
而在审讯姜某的过程中,姜一直避重就轻。他只承认是闫某办公司骗贷款,自己负有渎职责任,拒不承认参与了诈骗贷款。
但经过周密侦查,姜某的犯罪证据逐一浮出水面:一是姜操办的“运达公司”使用了他借来的3个身份证;二是办公司需要的资产审计是由姜出面带领闫一起办的;三是贷款的担保单位是姜出面找的;四是“运达公司”有一笔10万元的款转到了香坊区某造纸厂,而姜在此处转提了现金。在证据面前,姜的百般抵赖不攻自破,心理防线也随之彻底崩溃。
现年31岁的姜某家住海伦市农村,1997年出任市商业银行某支行行长。2000年,全市公选副处级干部,姜又出任平房区审计局副局长。
姜的仕途让人羡慕,可是他并不满足。1998年底,姜找到信贷员闫某,问他能不能借个身份证办公司。闫立即心领神会,二人一拍即合,随即开始办理各种假证件,开起了“运达公司”。“运达公司”在银行开了户,又由闫编造理由提出贷款申请,姜找来担保单位,50万元贷款就这样轻易地落入了他们的口袋。其中姜分得40万元,闫分得10万元。而姜仅赌博就花去了30万元。
此外,闫在逃期间一直与姜保持联系,让姜拿20万元,自己出10万元交给银行。被捕前姜已经凑了16万元交给闫的妻子,让她交给银行。然而这些努力只是为他们的犯罪提供了新的证据。(温学东韩冰本报记者杨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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