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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线讯【贵州都市报】 3名重庆人采用虚构事实、秘密调换他人存折等手段,骗得他人资金200余万元。7月29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蒋合明、贺昌禄、张锦虹均是重庆市人,分别于2000年6月7日和2001年4月21日因涉嫌诈骗被贵阳公安局刑拘。经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2000年3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蒋合明伙同他人窜至四川省达州市,虚构湖北省三峡建设投资公司可以投资的事实与他人签署 贷款协议,采用秘密调换他人存折等手段骗得达州市五交化采购供应站资金54万元人民币。
2000年12月至2001年1月期间,被告人蒋合明、贺昌禄、张锦虹伙同他人窜至西安市,虚构深圳亿超投资公司重庆分公司可以投资的事实与他人签署贷款协议,采用秘密调换他人存折等手段,骗得西安泾渭自来水有限公司资金105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1年2月至3月期间,蒋、贺、张三被告人虚构六盘水远达建材有限公司有低价生铁出售的事实,与他人签署购销协议书,秘密调换他人存折,骗得86万元人民币。
检察机关认为,三被告人已构成诈骗罪,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作出辩解。此案将择期宣判。 (刘丽 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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