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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
14人的律师团坐了三排
昨天,深圳有史以来最大的走私案审理“隆重”开庭:被告方有14人之多的庞大律师团,整整坐了3排,而公诉人方面也派出了3名检察官,以及多名负责录像和电子设备的辅助 人员,旁听席上则坐了多达200多名听众,这也是非常罕见的。此次审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采用多媒体示证。检察官从9点多开庭开读长达55页的起诉书,直到下午再次开庭才读完,据悉,市中院要连续几天审理此案。刘浩:副总经理未获正式任命昨天的庭审中,曾为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简称惠威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浩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基本没有意见,所指控的罪名也没有意见。他说自己是1996年2月从河南省外贸系统调入惠威公司的,该公司的法人代表杨改清曾在一些场合宣称他是副总经理,但从来没有文字上的正式任命。他强调自己所做的只是一般的办公室文案工作,“隐约感觉到”他们在走私。他本人一直存在侥幸心理,“如果真的出了事,我又不是法人代表,我一直幼稚地以为自己不用承担什么责任”。惠州外代:不承认公司走私作为本案惟一一个被推上被告席的法人———惠州外轮代理公司(简称惠州外代)则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表示否认,他们强调对个别员工涉嫌走私并不知情,是员工的个别行为,又无档案记录,故不认可是公司行为。尤年球:我没有和惠威公司勾结曾作为惠州外代总经理的尤年球在昨天的庭审调查中则想推脱得一干二净。他说,1996年他和惠威公司的刘浩、温小东商定,以每船3000元(其他费用不计)代理费的价钱交给他们公司做。他曾经看了两艘船,觉得正常,就交给了船务部经理董锦灿具体负责,其后他再未插手业务,和惠威也没什么联系。他的主要责任是对外联系业务,并不存在指使谁的问题,他只承担管理上的责任。
至于“少报多进”,他说他们公司是货主交多少货,外代公司代交多少税,剩下未报的就应该在海关的监管之下。作为公共代理人,他们是没有责任的,做到了如实申报。至于货物如何流出,那是海关的责任,不交税就放走是海关和惠威公司相勾结。有无烧毁证据?据尤年球交代,中纪委查处该案前,他曾接到过温小东的通知,要他把商检、动植检、卫检等部门的材料烧毁。他说虽然接到过很多无名电话,劝告或威胁他要把一些证据销毁,但他为了证明他本人的清白,他“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些证据保留下来,藏到了他在惠州港的宿舍里,并且在中纪委调查他时主动把材料交出来,并配合中纪委调查问题。他认为只有这些单证才能证明他本人和单位是清白的,没有走私的事实。他本人是在中纪委调查时才知道其中部分证据已经被销毁。而董锦灿对烧材料一事则说,那是因为公司要搬家,他就告诉下属人员趁机将档案“清理”一下,只是把没用的烧了。昨天的庭审只进行了一部分的法庭调查阶段,由于此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法庭将连日审理。本报将会继续关注该案的最新动态。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胡名忠通讯员孔献之
案件回放
深圳商报6月17日A1版《“官商勾结”偷逃税款24.77亿》一文报道了案件原由: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浩、中国惠州外轮代理公司及其原总经理尤年球等12名被告,由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改清等负责打通各个“关节”,涉嫌走私各类食用油82万多吨304船次(已查明267船次),偷逃应缴税款共人民币24亿多元。1997年8月22日,该公司租用的一艘外轮运载进口精炼豆油、粗渣豆油5999.681吨,向海关申报精炼棕榈油纳税进口452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43791376元,创出一天逃税额之最。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刘浩等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货物入境,偷逃税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提请法院依法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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