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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卫生监督所昨天正式向新快报通报了“6·28百佳黑椒猪手中毒事件”的检验结果。检验报告明确指出,从天河百佳金田超市带回检验的三只猪手中,有两只被证实含有致病的金黄葡萄球菌。而两名进食黑椒猪手后上吐下泻的市民也被证实为食物中毒。
细菌猪手“毒”倒市民
广州市卫生监督所何副所长昨天告诉记者,事发后卫生执法人员前往天河百佳超市,对现场的刀具、砧板、装猪手的盘及猪手进行了采样检验,结果发现几乎全部样本都含有金黄葡萄球菌。另外,通过对两位中毒市民临床、病症的确认,天河百佳超市对他们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百佳违规难逃罚款
记者昨天同时从卫生行政部门获悉,由于天河百佳超市出售的黑椒猪手已被确认为带菌猪手,市卫生监督所已向该超市发出《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初步决定对其处以8000元罚款。而此前卫生监督所已对天河百佳超市的猪手售卖点作出停止经营的处理。何副所长说,天河百佳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八、九条以及第八章的第39条,对其作出这样的处罚是完全合理的。
就这次大型超市出现带菌食品事件,卫生部门提醒市民,应有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市场上的食物有卫生问题或出现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向有关卫生部门举报,以便卫生执法人员能第一时间搜集证据。
如需举报,市民可拨打广州市卫生监督所电话:83820302。作者:记者林靖峻 肖萍 时标 实习生 王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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