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炎炎夏日,游泳成了深圳市民最好的消暑方式,各个住宅小区的游泳池自然成为社区居民消暑的主要场所。但由于缺乏管理,许多小区内的游泳池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且大多属于无证经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深圳大多数游泳池属于无证经营。
6月8日下午7时许,深圳某住宅小区的游泳池发生了一起儿童溺水致死的事件。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该游泳池自5月1日起对外开放,而事实上,经市体育局有关负责人证实,该 游泳池并没有申办体育经营许可证,没有获得营业执照,属无证经营。该泳池聘请的3名水上救生员,并没有取得市水上运动协会颁发的救生员岗位证书。
市体育局市场部肖先生说,目前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市有上千家游泳场所,登记申办经营许可证的泳池仅有88家,远远低于实际经营的泳池数目,各个住宅小区内的泳池多数属无证经营。
就游泳池不办证照一事,记者采访了部分小区游泳池的负责人,许多游泳池负责人竟然认为小区的游泳池不需要办理证件。
近年来,深圳泳池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有关人士指出,事故频发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无证照泳池的泛滥。据了解,许多无证游泳池不仅在场馆设计上存在着诸多隐患,而且大都雇佣一些没有经过正式培训的救生员,或者是疲劳工作的救生员,一旦发生意外事件根本不能即时恰当处理。
就游泳的卫生状况及有关办理健康证的规定,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卫生防疫环境卫生科。据该科一位姓陈的负责人说,一般符合卫生标准的游泳池必须拥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泳池必须有健全的卫生组织和制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关于游泳场所的卫生标准》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水温情况、PH值以及浑浊度等都要达到具体标准。游泳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领取《游泳人员健康证》,凭《健康证》购票入场。每一个对外开放的游泳场所要求游泳者进行一系列检查合格后才能办理《健康证》,身体达不到被检标准或没办理证件的严禁入场。这位人士建议游泳者要注意进池前是否有浸脚消毒水池,游泳池的水是否澄清,池底有没有沉淀物,除了氯的味道之外有没有其他异味,沐浴室、更衣室是不是干净整洁。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体育管理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提醒市民,为确保生命安全以及身体健康,游泳时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游泳池。(程军祥 林玉洁)
目击者,亲历者,见证者,知情人――《焦点访谈》期待你!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获得重大新闻突发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