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7月14日讯 (记者 田连锋 通讯员 于梅 吴平)外出打工的未成年人李某,在济候车时动了歪念,竟在超市持刀抢劫。近日,李某被济南铁路运输法院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500元。 刚满17岁的吉林人李某,因父母均身患疾病,初中毕业后先是帮助父母在家务农,后想到山东来打工挣钱,却因语言不通而想返回老家。今年3月10日凌晨3时,李某在济南站等车时,来到济南站广场西通道出口东侧秀娟超市购物,见该超市一服务员在柜台内清点钱款,遂生抢钱之念。于是李某以寻问物品价格为由,将该服
案发后,见势不好的李某急忙夺路而逃,但被闻声赶到的济南站广场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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