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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秦子)近日,一些下岗职工向本报反映,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卡和基本生活费发放存折丢失后不知该怎么补办。记者为此采访了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的王瑞河科长。
据介绍,下岗失业人员丢失基本生活保障卡后,可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原卡号),到原审核部门补办新卡。省属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凡单位在西安市的,由 本人到省再就业中心办理补卡手续;省属企业在其他市的,可到所在市再就业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各市会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补办新卡的有关情况及时传真上报省再就业中心。
下岗职工遗失基本生活费发放存折的,应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基本生活保障卡和单位介绍信(必须注明原存折号),到原开户行办理挂失和补发新存折手续。领取新存折后应持上述材料,到当地下岗失业人员生活费发放中心(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发放中心会在两日内将情况传真上报省发放中心(省社会保障局),并由省发放中心及时报送省再就业中心,以便及时通知银行按新存折发放基本生活费。遗失存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补办存折所需费用个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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