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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7月9日讯(记者骆继荣)记者从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3起黑社会犯罪案依法审结,经核准并根据省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尹红进等11名主要案犯于今天上午被分别执行死刑。
———衡水市以尹红进为首的黑社会犯罪案。衡水市刑满释放人员尹红进,自1999年底到2000年8月间,以看护建筑工地和准备搞砂石料生意为名,先后纠集杜忠民、徐贵海、杨 铁捆、张湘、商永涛、李伟斌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绑架、抢夺、抢劫、杀人等严重违法犯罪活动,先后作案18起,故意杀人致1人死亡、1人轻伤,非法获取现金29万余元。经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依法判处尹红进、杜忠民、徐贵海、杨铁捆、张湘、商永涛、李伟斌等7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
———衡水市以刘铁诗为首的黑社会犯罪案。衡水市刑满释放人员刘铁诗,自1996年6月至2001年5月,纠集社会闲散人员付占龙等,购置枪、刀、斧等作案凶器,以抢占砂石料等市场、索要欠账为手段,获取非法利益,进行犯罪活动,先后开枪致伤1人,致死2人。衡水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刘铁诗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非法买卖枪支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付占龙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刘铁诗、付占龙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分别处罚金1.3万元和8000元。其他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刑罚。
———石家庄市以赵建林为首的黑社会犯罪案。石家庄市刑满释放人员赵建林,1995年以来在石家庄市桥西区一带勾结陈立志、赵建波等人,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有组织地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他们采用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替人讨债、拒付承包费等手段,大肆非法敛财。其中赵建林直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1人,轻伤1人;赵建波故意伤害致人重伤1人。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赵建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赵建波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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