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7月8日消息:7月4日,江苏通州市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张国和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 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至此,该案犯已是七进宫,累计所判刑期已超过三十一年。
张国和家住通州市三余镇同德村,今年55岁。早在1971年就因纵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80年因盗窃 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0年
据扬子晚报报道,当办案人员问起张国和现在有什么想法时,张国和说:“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抓紧时间判我刑,送 我去劳改农场好好改造。”(陈炎、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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