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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浦东民政部门获悉,一段时间以来,在原办理协议离婚者中,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数激增:去年在浦东婚姻管理部门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数是前年的2.5倍,今年前四个月上升势头不减,是前年同期的3.2倍。章先生与黎女士1998年4月协议离婚,由于黎女士当时下岗待业,经济拮据,抚养孩子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孩子判给男方抚养。
随着社会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特别是近年“4050”工程的深入开展,黎女士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经济能力得以增强,加上男方工作一直较忙,在与其协商后,今年2月份,孩子“转会”由女方抚养。
2001年4月新《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使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利益有了法律保障,一些原本有顾虑者也愿意变更抚养关系,这样既不影响对子女的关心、探视,又能腾出更多精力更好地投入工作和事业。另外,现在不少有经济实力的父母把眼光投向国外,考虑让孩子走出国门就学深造,因此将子女变更给有利于孩子教育和发展的一方抚养。
胡先生与高女士1995年6月离异,10岁的孩子判给了男方。之后两人各自成家,其中高女士定居英国。为了给孩子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高女士特别想把孩子带往英国,在与男方协商后,孩子变更为由女方抚养。据了解,变更抚养关系还有另外一些原因,如原抚养一方未尽抚养责任或因患病等原因无力抚养、为便利子女就近读书等。
还有个别人是出于个人利益目的而申请变更抚养关系的,如将子女抚养关系变更至“吃低保”一方。对该类申请变更者,婚姻管理部门将作深入调查,了解核实,予以从严把关。(记者马越通讯员宋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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