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雅特约记者孔献之)宴席间互相敬酒本是一件很愉快的事,但敬酒不成就恼羞成怒,甚至酿成命案可就是一件很悲哀的事了。近日,这名敬酒人李玉璞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据介绍,2000年2月6日,正是农历大年初二,晚上8时许,李玉璞约上几名同在深圳的朋友欢聚,在福田区八卦岭一家“俱乐部”几人喝得兴起,互相敬酒,后当李玉璞再次向尹
事后,逃回老家的李玉璞被警方抓获,李玉璞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判定李玉璞在公共场所指使同伙持刀故意伤害他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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